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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幣被詐騙」彰化警員索性加入詐騙集團,提供人頭戶洗錢遭判刑

彰化地方法院最近判處一名警員有期徒刑 2 年 9 個月,原因是該員警涉嫌參與一起詐騙集團的洗錢活動。凃姓員警,原為彰化縣交通大隊的一員,由於之前在虛擬貨幣投資中被騙,面臨財務困境,他於 2022 年 7 月開始提供自己的銀行帳戶作為人頭帳戶,並參與提款活動,從而涉入詐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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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提供詐團人頭帳戶

根據調查,凃姓員警與一名自稱是「蘇格蘭銀行經理」的楊姓男子合作,參與了一個涉及多家銀行帳戶的投資詐騙集團。該集團利用這些帳戶接收來自受害者的匯款,金額從 4,000 元至 250,000 元台幣不等。此後,凃姓員警會將這些款項提取出來,再交給詐騙集團的其他成員,這些資金最終被轉移到國外的詐騙分子處。

凃姓員警否認犯行

凃姓員警本人否認所收的 17,000 元為其提款行為的報酬。然而,他與 9 名被害者達成了高於17,000元的賠償和解。法官在審理時考慮到凃員身為警員,本應清楚認識到詐騙行為的嚴重性與對社會的危害,最終決定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並由彰化縣警察局記錄二大過並予以免職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