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阿拉巴馬州聯邦法院針對幣安、Binance.US 及前執行長趙長鵬涉嫌協助恐怖組織轉移資金一案做出初步裁定,法官批准趙長鵬提出的「駁回動議」,承審法官認為原告的起訴書需進一步補強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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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巴馬州中區地方法院法官同意駁回動議
阿拉巴馬州中區地方法院法官布萊恩(Chad Bryan)於本週三批准 CZ 趙長鵬所提出的駁回動議。本案源於 2024 年二月的一項民事訴訟,原告指控幣安相關實體及其高層涉嫌違反 Anti-Terrorism Act(反恐怖主義法),指稱該平台協助資金轉向哈馬斯等組織。法官在裁決書中強調雖然此案涉及的損害賠償與潛在責任極為嚴重,但基於法律程序的嚴謹性要求起訴方必須提供具備相應的實質證據與論述。目前法院給予原告補正機會,要求在 4 月 10 日前提交第二次修正起訴狀,若未能達成法律要求的論證水準,該案將面臨部分或全部駁回的風險。
司法見解呈現地域性差異
幣安在美國多個州轄區面臨類似的法律挑戰,但判決結果呈現不同的司法見解。上週,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瓦格斯(Janet Varghese)以「缺乏個人管轄」為由駁回了一件對幣安提起的類似訴訟。儘管如此,瓦格斯法官在命令中特別提到,其他轄區法院曾有判例認為幣安規避反恐怖融資法規的指控足以支撐訴訟繼續進行。目前紐約法院雖已中止證據開示程序,但並未正式結案,法官仍保留追究律師與當事人證據保全義務的權力,顯示出美國司法系統在處理去中心化金融平台的跨境法律歸責時,仍存在管轄權界定上的討論空間。
幣安稱之為全面勝利
針對接連的法院裁定,幣安發佈新聞稿將此案被駁回稱作為司法上的全面勝利。總法律顧問休斯(Eleanor Hughes)表示涉及制裁合規與恐怖主義融資的控訴屬於嚴肅法律議題,必須建立在嚴謹的證據與正當法律程序之上。幣安主張目前已有兩處法院審核過相關指控、皆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支持原告主張,幣安的法律團隊目前正致力於透過法律程序排除缺乏事實根據的指控,主張已加強內部的合規監測機制,以符合美國監管機構的要求。
除了民事訴訟外,幣安亦持續面臨公眾輿論與行政調查的壓力。有報導指出幣安曾解雇一名舉報員工而引發關注,該員工指控幣安曾處理與伊朗相關實體超過 10 億美元的加密貨幣交易,此事件進而引發美國參議院的後續調查,幣安否認指控並對報導這起新聞的華爾街日報提起誹謗訴訟,主張相關報導缺乏事實依據且損及企業信譽。在美以戰爭緊繃的背景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如何落實洗錢防治與反恐怖融資規範,已成為美國各界高度關注的焦點。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