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管局明確禁止比特幣現貨 ETF 在當地上市

 根據聯合早報,隨著現貨比特幣 ETF 在美國的上市引發市場熱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針對這一新型金融產品作出重要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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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早報,隨著現貨比特幣 ETF 在美國的上市引發市場熱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針對這一新型金融產品作出重要聲明,明確指出現貨比特幣 ETF 無法在新加坡上市,並不適合面向新加坡散戶投資者。

(跟上美國比特幣 ETF 熱潮?台灣金管會:國內目前無法發行)

現貨比特幣 ETF 上市受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強調,由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並未被列入合格資產範疇,因此,這類金融產品在新加坡的上市及面向散戶投資者的計劃是不被允許的。

散戶投資者仍有途徑投資

儘管現貨比特幣 ETF 不能在新加坡上市,但金管局許可的資本市場中介機構仍可為投資者提供海外市場相關的投資機會。這意味著,散戶投資者依然可以通過本地券商來交易在海外上市的現貨比特幣 ETF,只要這些交易符合嚴格的風險披露和客戶適合性評估標準。

集體投資計劃的規範和限制

金管局發言人進一步解釋,新加坡的散戶投資者可以參與的集體投資計劃是受到《證券及期貨法令》的嚴格監管的,這包括 ETF。然而,目前比特幣和其他數碼支付代幣並不屬於零售集體投資計劃的合格資產範圍。

投資加密貨幣的高風險提醒

金管局發言人重申了加密貨幣交易的本質 — 高度波動性和投機性。他們強調,這類交易不適合散戶投資者,並建議那些選擇在海外市場交易比特幣 ETF 的投資者需格外謹慎。同時,他們也應該仔細考慮與海外市場交易相關的額外風險。

散戶投資者的定義及資格

根據新加坡的《證券及期貨法令》,散戶投資者 (零售客戶) 是指那些不屬於合格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者。而合格投資者的標準包括金融資產超過 100 萬元、前 12 個月收入不少於 30 萬元,或個人淨資產超過 200 萬元等。

這一政策的明確化為新加坡的投資者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同時也彰顯了當局在處理新興金融產品時的謹慎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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