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媒體報導,藝人郭彥均在今日受訪時表示自己也曾在 5、6 年前遭遇詐騙,而這 5、6 年來,《刑法》沒有加重,被害人就一個一個陷進去。翻閱判決書,赫然發現郭彥均的名字出現在一起以太礦機的詐騙案當中,判決賠償金額 512 萬已經是一套北市東區公寓的頭期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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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相信保本高年化報酬,多是後金補前金的騙局
「也不能怪被害人,因為他們 (詐騙集團) 有太多太多的完美劇本,就像很多人都說,他們真的比金鐘獎那些影后、影帝還會演。」郭彥均在受訪時表示。並指出這是社會問題、動搖國本的問題。並且看到許多退休老人家被騙走畢生積蓄,他希望立委們可以好好正視這個問題,因為真的太多太多人家破人亡,現在看到的是冰山一角而已,還有很多還沒浮露出來。
近日他也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曾輕信朋友年化 18% 獲利保證,投入一筆能在台北市東區支付公寓頭期款的金額。剛開始還真的有拿到一些錢,但一陣子之後就開始很多原因的拖欠,三個月後就上頭的人就被抓了。後續新聞報導詐騙金額達數十億台幣,甚至還有投資人因此結束聲明。聽朋友說始作俑者最後判不到十年,而騙到的錢也早已轉移出境。
藝人也被騙,以太幣礦機騙局捲走數十億台幣
翻閱裁判文,詐欺郭彥均的正是一間名為「法尼新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以太幣礦機詐騙案。裁判文指出法尼新創以違反銀行法的詐欺之手段,誘使被害人向法尼公司購買以太幣採礦機,而本應依合約書,為投資人架設礦機並進行以太幣挖礦作業。但該公司並未實際架設礦機,而是以後金補前金的手法創作虛假收益。
而郭彥均在該案件投資約新台幣五百五十萬元,回本三十八萬左右,損失了約台幣五百一十二萬,這正是標準的「你要他的利,他要你的本。」最後他也表示許多詐騙集團在落網前,就提前把贓款轉移至境外國外。關完之後還可以繼續用在國外的錢,他表示:「嫌犯用幾年的公家飯來換幾十億,真的太不公平了」,並呼籲立委修法提高詐騙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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