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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 IRS 再掀加密貨幣爭議 : 質押收益是否該課稅,POSA 喊話「停止播下混亂種子」

美國國稅局 (IRS) 於 12/24 的一份法律回應中,再次重申對加密貨幣質押收益的稅務規定。IRS 表示,質押代幣一旦在「可出售、兌換」等條件下,質押的收益就會被視為應稅收入,並且需要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來計算應繳的稅金。加密貨幣質押收益是否應該課稅再度成為熱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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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收益被認定為應稅收入

根據 IRS 的 2023 年的法律指引,質押收益是鏈上參與者協助驗證交易與維護網路的回報,這些收益一旦產生,就會被認定為應稅收入,並按照市值來課稅。

  • 質押 (Staking):是用戶將一定數量的加密貨幣鎖定在智能合約中,來參與保護和區塊鏈網路運行。而參與過程中會獲得一定的獎勵、收益。
  • IRS 的規定:美國稅務法令「2023-14」要求,納稅人在出售或處理質押代幣時,應將其市值計入收入來報稅。

Jarrett 夫婦的法律挑戰

先前最經典的質押收益課稅爭議是美國 Jarrett 夫婦的稅務爭議,最早可追溯到 2021 年,當時兩位因為在 2019 年質押獲得的 8,876 枚 Tezos (XTZ) 代幣對 IRS 提出訴訟,認為這些代幣應被視為新資產,而不是作為應稅收入。

  • 首次訴訟:夫婦倆主張質押獲得的代幣就像是「農作物」或文字工作者的「手稿」,在出售時才需要課稅。然而 IRS 提供了一筆 4,000 美元的稅款來退還給夫婦倆並試圖結案,反倒被夫婦倆拒絕,該案最終被檢方以「案件無實益」為由駁回。
  • 第二次訴訟:2024 年 10 月,Jarrett 夫婦再次針對 2020 年獲得的 13,000 枚 Tezos 代幣,要求退還 12,179 美元的稅款來提告,並尋求永久禁止 IRS 目前對質押收益的課稅政策。

夫婦倆始終認為:「新資產不是應稅收入,只有在出售後的收益才屬於應稅範疇。」目前雙方仍處於訴訟當中,尚未結案,但這場稅務爭議可能為美國數位資產質押行為的稅務處理開創重要的法律先例。

夫婦倆 2024 年再度訴訟文件。

權益證明聯盟也幫夫婦倆聲援

質押收益應被視為應稅收入這個議題,其實不只影響 Jarrett 夫婦,也影響到其他加密貨幣愛好者以及業者。作為多個區塊鏈專案所共同組成的權益證明聯盟 (Proof of Stake Alliance) 也聲援 Jarrett 夫婦,並喊話「質押收益的處理方式不應該與任何其他新創建的資產相同,希望政府停止播下混亂的種子。」

權益證明聯盟為夫婦倆聲援。

(多個項目聯合成立權益證明聯盟,致力與監管機構進行對話)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